40.003:对真诚信仰和实践的临时合理安排

状态:

根据政策01批准临时使用.001

有效:

2023年3月31日

由:

Kerri Griffin,主任和第九条协调员

认可:

我是总法律顾问斯泰西·贝内特

批准:

休·谢尔曼总裁

档案副本上的签名和日期
  1. 学生每学期因信仰、宗教信仰、精神信仰等原因休假或参加有组织的宗教活动,旷课不超过三天, 教堂, 或其他宗教或精神组织. 在本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学生旷课不会受到任何学术处罚.
  2. 对于因本政策(A)段所述缺课而错过考试和其他学术要求的学生,应向其提供其他住宿, 如下列两项均适用:
    1. 学生虔诚的宗教信仰或实践严重影响学生参加考试或达到学业要求的能力.
    2. 学生在某一特定课程的第一天上课后不迟于14天内向教师提供书面通知,说明学生需要选择住宿的具体日期.
  3. 教师应当毫无疑问地接受学生宗教信仰或精神信仰体系的真实性. 教官应对其他住宿要求保密. 教师应安排替代考试的时间和日期, 在考试或其他学术要求原定的时间和日期之前或之后进行,但不得对考试或其他学术要求产生不利影响.
  4. 教师必须在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中包含一份关于这一政策的声明. 声明应包括下列两项:
    1. 要求提供便利的一般程序的说明;
    2. 学生可以联系的个人的联系信息,以了解有关此政策的更多信息.
  5. 平等和公民权利合规办公室(“ECRC”)负责调查所有基于联邦或州法律保护的任何身份的歧视和骚扰投诉, 或大学政策,以及与此政策相关的报复投诉. 

    学生可以向公平和公民权利合规部门通报有关本政策实施的任何不满,并在以下地址提交报告 www.俄亥俄州.edu/equity-civil-rights 或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主任联系:

    Kerri Griffin,主任和第九条协调员
    公平和公民权利合规
    林德利大厅,2006年
    740-593-9140
    Equity@俄亥俄州.edu

  6. 这项政策必须张贴在“俄亥俄”网页的显著位置. 同样的, “俄亥俄”将在未来两个学年发布一份主要宗教节日或节日的非详尽清单. 然而, 该名单不能被用来拒绝为学生提供住宿,因为学生的信仰或宗教或精神信仰系统没有出现在名单上.